辽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所属分类: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2 15:58
辽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医用耗材采购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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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期用途及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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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射频肿瘤消融系统 |
WHK-2A |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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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由消融主机、消融电极组成。用于对实体肿瘤(妇科肿瘤、耳鼻喉肿瘤除外)的消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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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标段,可以成交一个或多个采购标段。
2.供应商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其参选文件均须按照标段分开独立成册,且每个标段均应按照采购项目要求递交参选文件。
采用采购方式:院内公开议价
技术要求文件获取方式:辽源市中心医院供应科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须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且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8、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9、参选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供应商时,须提供依法取得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其制造商依法取得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范围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范围与参选产品相适用。
10、参选供应商如为制造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与参选产品相适用。(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11、参选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参选产品依法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盖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12、参选供应商须提供参选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其中参选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参选产品为非进口产品,须提供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三、公示期限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9月01日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9月01日11:00(北京时间)
五、议价时间及地点。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办公楼6楼小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对该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辽源市中心医院供应科提出书面意见。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老师
2、联系方式:辽源市中心医院供应科 联系电话:316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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